业主交了物业费还要另外交电梯费吗?(收物业费还收电梯费合理吗)

电梯房物业费是如何收取的 一楼业主需要缴纳电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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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物业费还收电梯费合理吗

物业费里面就包括了电梯费,也就是说这两个费用是不可以分开来说的,如果说我们已经缴纳了物业费,物业部门还额外向你再征收电梯费用,那么肯定是不合理的。
居住在小区的朋友都知道,物业费用每年都是需要缴纳的,而这个物业费用里面包含的费用是比较多的,其中有一项就是电梯维修费用和保养费用,所以我们在每年定期缴纳的物业费用之后,是不需要再向物业部门缴纳其他费用的。

如果是了物业费再去收电梯费,这就是非常不合理的一种做法,而且基本上收。

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当中可以看到其中的一个明确规定,是所有业主所支付的物业费用当中,包括了电梯的使用费,维修费,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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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乘坐电梯或者公共区域之内有需要维护的费用方面,都是出自于物业费用当中。即便是电梯出现了损坏,物业公司也没有向业主收取维修费的权利与资格。

至于合不合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因为电梯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用当中的,如果这个小区建造的是有电梯的房子,那么一般都是需要收取电梯费用的,而且也会明确的规定在物业费用当中,并且在签订合同当中的时候,合同中也会有相应的条款,而且物业费用是包含电梯费用的,所以在支付物业费用的时候,也会一同的将电梯费用交上去。
但如果收取了物业费用的情况下还收取电梯费用,那么是不太合理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及时的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

收物业费还收电梯费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费中就包含了电梯费,如果你所在的小区物业费中没有包含电梯费,物业公司是有权收取的。只要物业公司出现乱收费的情况,可以直接到当地的物价局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房管局的物业科投诉处理。
了解到物业费都是每年缴纳一次的,缴费之前,业主可以详细咨询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提醒大家在举报物业公司之前,一定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才行。

这个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在你缴纳物业费用的时候,可以询问一下物业人员,看看物业费用里是否包括电梯费用,如果是包括的,那就不可以再单独收取,反之就可以收取。
现在绝大部分物业公司都是比较规矩的,绝对不会出现乱收费的情况,要是你所在的小区出现了这个情况,那你就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投诉,工作人员肯定要出面解决这件事情,同时也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收物业费还收电梯费是否合理,这个当然要分情况来看了,因为现在开发商建筑出来的房子都属于高层楼,所以都要收取电梯费的。
如果一开始收取物业费时候没有将电梯费包含在里面,那么现在收取电梯费是合理的,业主要积极配合将这个费用交纳掉。当然如果当时物业费里面包含了电梯费,那现在收取肯定是不合理的,楼主也可以看一看当时签订的合同,看看合同里面有没有明确写明。

业主交了物业费还要另外交电梯费吗?

先说结论,不存在另外收费。物业服务收费只有两种收费形式,一个是包干制,一个是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只有两种合同,一个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个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单个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不能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实行的是包干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本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本地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部门通过物业服务费经营成本测算制定,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约定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形式和起始时间,并进行公示备案。

第七章物业管理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收费方式:【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__】。物业费价格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四)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八章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1.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第三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众多的,可以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监审。

  第五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

  (三)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四)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六条 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

  第七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

  第八条 人员费用是指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是指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十条 绿化养护费是指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等。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

  第十一条 清洁卫生费是指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等。

  第十二条 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其中器材装备不包括共用设备中已包括的监控设备。

  第十三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保险费为准。

  第十四条 办公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及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 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

3、 (发改价格[2003]1864号)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可采用,包干制: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的测算,可以用下面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 V = ∑Vi (i =1,2,3,……12) V——代表求得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元/月·平方米或元/年·平方米); Vi——代表各分项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或元年·平方米); ∑——表示对所有费用项目算术相加之和。 具体常用算法:按类别分别测算,最后求和服务费的标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Vl V1 = ∑Fi/S (i = 1,2,3,4)(元/月·平方米) 该项费用是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费用 包括: 基本工资 社会保险(失业、医疗、养老险,一般占基本工资的30%左右) 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教育培训、工会费等,一般占基本工资的14%左右) 加班费和服装费 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从盈利中提取) Fl——基本工资(元/月)。 F2——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元/月),包括福利基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F3——加班费(元/月)。 F4——服装费(元/月)。 S——表示可分摊费用的建筑面积之和。单位为平方米(m2)。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V2 V2=∑Fi/S (i=1,2,3,4,5)(元/月·平方米) 其中: F1——公共照明系统的电费和维修费:①电费:(W1×T1+W2×T2…+Wn×Tn)×30×PE W1表示每日开启时间为Tl(小时)的照明电器总功率(千瓦·小时);T1表示每日开启时间(小时);30代表每月测算的天数;PE表示电费单价(元/kW);②维修费:这是一个估算的经验值,一般按照当地的工资水平费用和使用的零配件、进货的价格来测算。 F2——给排水设施的费用,此项费用测算时又可分项为:①给水泵的电机功率(可包括生活水泵、消防蓄水池泵),电费 = W×24×I×30× PE (元/月)。I代表使用系数 = 平均每天开启小时数/24;②消防泵的电机费(包括喷淋泵、消防栓泵),电费 = W×24×I×30× PE,(元/月);③排污泵的电机功率(包括集水井排水泵、污水处理排水泵),电费=W×24×I×30× PE (元/月):④维修费(元/月)。 F3——配供电系统设备维修费、检测费(元/月)。 F4——建筑、道路维修费(元/月)。 F5——电梯费用的核算:①电费=n ×W×24×I×30× PE (元/月),其中n为电梯台数;W为电梯功率;I为电梯使用系数,由于不同类型物业的电梯使用时间和频率不同,会产生差异,一般可通过统计的方法进行估算。居住类物业大致在0.4;②维修费(元/月),可分包给电梯专业的维修公司,也可自行维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③年检费(元/月)。 此处的费用项F1 F5 并非固定项目,不同物业项目不一,不能机械套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V3 V3=∑Fi/S (i=l,2,3,4,5,6)(元/月·平方米) 其中: Fl——人工费(元/月)。 F2——清洁机械、工具、材料、服装费,按价值和使用年限折算出每月的值(元/月)。 F3——消杀费(元/月)。 F4——化粪池清理费(元/月)。 F5——垃圾清运费(元/月)。 F6——水池(箱)清洁费(元/月)。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V4 V4=∑F i /S (i=l,2,3,4,5)(元/月·平方米) 其中: F1 ——人工费(元/月)。 F2——绿化工具费(元/月)。 F3——化肥除草剂等材料费(元/月)。 F4——绿化用水费(元/月)。 F5——园林景观再造费(元/月)。

5.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V5 V5 = ∑Fi / S (i=l,2,3,4,5)(元/月·平方米) 其中: F1——人工费(元/月)。 F2——服装费(元/月)。 F3——维修费(元/月)。 F4——日常保卫器材费(元/月),包括对讲机、多功能警棍、110报警联网等。 F5——保安用房及保安人员住房租金(元/月)。

6.办公费用V6 V6=∑Fi/S (i=1,2,3,4,5,6,7) (元/月·平方米)

综上,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标准之外的其他费用都属于违规收费、欺诈收费,应当予以拒绝,并要求物业公司返还,不返还的起诉物业公司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收费核准备案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地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举报投诉行政主管部门一个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是发展和改革局。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招投标备案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地住建局。

小区工程验收备案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建档案馆。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作为业主,你要学习了解与物业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否则如何被侵权损害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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